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
《拉孜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3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拉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拉孜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藏交发〔2022〕307号)和《日喀则市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日政办发〔2022〕47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确保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好农村公路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5月底前)
按照日喀则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县道及重要专用公路、乡道及一般专用公路和村道的三级“路长制”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组建政府领导负责制的任务分工及责任制度,全面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底之前)
全面落实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任务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三级路长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一路一牌”和“一路一档”。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与信息化初步融合机制,促进“路长制”发挥实效,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起长期坚持)
坚持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 长效发展,促进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步入新的阶段,实现“一路一长”“一路一牌”和“一路一档”工作 ,若路长岗位变动,按照“以路线定路长”原则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路长制组织体系
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承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全面实行总路长负总责和部门分工协调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级设置村级路长、乡级路长和县级路长,共三级路长,形成三级路长对所管农村公路具体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成立县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二)完善路长制制度建设
根据《日喀则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公路“路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健全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体制机制。
(三)加强统筹协调和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路长制”管理工作合力。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农村公路有关政策,推动拉孜县人民政府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办法及工作方法,为确保农村公路长效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各级“路长制”履行监管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优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县财政局要积极落实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养护资金需求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基本支出等;县自然资源局要在国土空间控制规划中做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及基础保障设施建设用地指标预留,协助解决路政执法中遇到的用地纠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要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县公安局要协助开展公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同时要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对交通事故依法进行处置;县应急管理局要将农村公路各级路段“路长制”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牵头组织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路长人员公路管理培训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农村公路与相关领域的联动发展。
(四)具体“路长”职责分工
1.村级路长由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对各行政村所辖范围内的村道公路的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具体抓工作落实,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和突出问题。完成上级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2.乡级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乡(镇)所辖范围内的乡道及一般专用公路的管理、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监督管理村级路长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完成上级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3.县级路长由县级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分管副县级同志担任。县级路长在总路长的具体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内县道及重要专用公路的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领导责任,督促下级路长落实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引导、鼓励农牧民自觉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
4.总路长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县域内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资金落实,组织示范创建、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明确各级路长职责,督促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
设置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组成。县级路长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路长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乡(镇)分管交通一名副职担任。
拉孜县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和县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等工作。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开展巡查督查,受理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县级路长汇报有关情况;指导、督促乡(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乡级路长履职考核。
乡级路长办公室在乡级路长及县级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协调落实乡级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及部署,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开展巡查督查,并指导和督促村级路长工作。
(五)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岗位队伍体系建设
完善我县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县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乡有执法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体系。
1.拉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是农村公路执法主要力量。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人员担任,主要任务为在总路长、县级路长和县级路长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及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保护路产路权。
2.乡级执法员是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由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联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和乡(镇)综合执法员开展工作,主要任务为在乡级路长和乡级路长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乡道及一般专用公路和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
3.村级护路员是农村公路保护的一线力量。由农村公路养护生态岗位人员兼任农村公路护路员。村级护路员要在村级路长领导下,强化常态化巡查,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进行报告。
(六)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四项基本制度
1.县级路长办公会要建立路长办公会议制度。县级路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主要任务为协调解决农村公路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乡级路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主要任务为组织落实县级路长办公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2.各级路长办公会要制定各级路长工作规则、管理制度。
3.各级路长办公会要建立道路巡查制度。三级路长应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巡查,在雨、雪天气及特殊自然灾害时段应加大巡查频率,督办落实管理、养护等工作,保障农村公路正常通行。
4.县级路长办公会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上级路长办公室按照考核制度定期对下级路长办公室定期督查,每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并有一定的物质奖惩。
四、其他任务
县人民政府建立以“路长制”为核心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县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路长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1.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紧紧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按照“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提质扩面,不断完善和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交通安全运营水平。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激发农村内循环动力和活力。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优先选择农牧民施工队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促进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便就业,助力农牧民增收,参与乡村振兴共建共治共享。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强化农村公路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强化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2.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将保护农村公路的有关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吸收沿线群众参与路产保护;树立经济实用、安全畅通、融合发展理念,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完善停车区等公共设施,鼓励生态与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提升发展品质,统筹推进“田路分家、路宅分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1.提升养护质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推进预防性养护,科学安排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
2.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自治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力度,落实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
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货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在区、市两级补贴资金基础上,建立我县农村客运运营补贴资金配套标准,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确保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开得通、留得住、长期运营”,为农牧民出行提供服务。探索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引导县内交通运输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深度合作,推动、鼓励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不断完善农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快递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规划公路建设,杜绝占用基本农田,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六)强化农村公路应急和安全管理
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建立农村公路应急管理系统,建立群专结合的农村公路应急管理队伍,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因地制宜配备抢险设备和物资等,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提升灾毁抢通能力。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强化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担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路长制”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强化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配合,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运行,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二)做好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对“路长制”机构人员、责任路线进行登记造册,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强化督导考核。逐级建立考核机制,要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财政投入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制度规则建立、日常履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以奖代补”政策落实情况和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办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