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夯实县级粮食安全责任,加快构建全县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拉孜县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现就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索 旦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边巴罗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 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格桑罗布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罗桑佳参 县财政局局长
张 德 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次 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边巴次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 飞 飞 县统计局局长
次旦顿珠 县民政局局长
扎西塔杰 县水利局局长
再 吉 县教育局局长
尼玛伟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泽仁斯朗 县科技局局长
米玛欧珠 曲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万 大 兴 拉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格桑 芒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 鑫 查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德青玉珍 锡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瓦旺拉 热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梁 海 靖 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东 俊 扎西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赤列多杰 彭措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牛 得 犇 扎西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其米热旦 曲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委(粮食局),格桑罗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委(粮食局):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监测县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县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发改委(粮食局)完成县政府批准的县级储备粮的储备任务,及时足额拨付粮油应急供应所需相关资金;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三)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油供应市场治安秩序,加强对主要粮食储备库、粮油市场、粮油销售网点以及粮油运输道路的安全保卫和控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破坏粮油市场秩序和哄抢粮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业生产数据统计;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耕地保护、田间管理技术培训、良种推广、农机具补贴等工作;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测粮油质量,组织对生产企业和市场粮油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油产品趁机流入市场。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油市场价格动态,必要时向县政府提出实施粮油销售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意见,依法迅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六)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农业产值数据审核发布工作。
(七)县民政局:负责组织调查摸底,确定救助对象,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八)县水利局:负责全县中小型灌区水利设施维护和建设;负责汛期水雨情监测预警;负责田间灌溉技术指导培训;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九)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三包”粮油需求统计、采购,负责粮食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挥调度涉粮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十一)县科技局: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先进科技推广和培训工作;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十二)县气象局:负责县域天气变化预测,发布预警;负责人影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指挥辖区内的粮油应急供应工作,制定和实施应急措施,并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粮食安全任务;负责其他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粮食安全领域工作。
拉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