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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干部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户籍管理工作,提升户籍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户籍管理政策,结合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际,自2025年9月10日起,拉孜县辖区内各户籍办理窗口恢复受理户口分户、户口迁移等户籍业务。请广大干部群众相互转告,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办理业务时可提前咨询属地户籍窗口,备齐所需材料,确保高效办结。
特此通告。
拉孜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0日
关于“车霸、沙霸”线索举报电话的公示
中共拉孜县委党校学员宿舍和餐厅承包经营项目二次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