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密切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信访举报突出问题解决工作力度,真正让处理检举控告的过程成为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的过程,成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过程。拉孜县纪委监委紧扣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检举控告方式、信访举报人承担权利义务等群众关注热点,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以及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6.针对非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合理合法有效解决。
二、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土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3)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4)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5)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以及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
(6)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等领域的诉求或者纠纷;
(7)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户口管理等问题。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信访举报人承担哪些义务?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3.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4.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5.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拉孜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以信件方式将举报材料邮寄给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投递至拉孜县政府大院门口、吉如小区职工周转房门口、县委老党校大院门口、县人社大院门口设立的拉孜县纪委监委举报信箱;也可以投递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村大院门口设立的拉孜县纪委(乡镇纪委)举报信箱。来信地址: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纪委监委;邮编:858100。
2.来访举报:到拉孜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当面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来访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纸质信访材料。如集体上访且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推选代表人数不超过3人;对酗酒、闹事、情绪激动、缠访闹访及其它可能影响正常交谈的,暂不予接访。同时,拉孜县纪委监委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依法给予答复;严厉惩戒借检举控告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
特此公告!
拉孜县纪委监委
2025年4月14日